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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冒充“央媒”記者敲詐,一開口就要20萬元;盜用正規期刊刊名、刊號,假雜誌比真的還要“高大上”;假記者背後有真記者撐腰,敲詐不成就予以曝光……假記者、新聞敲詐猶如新聞領域的“頑疾”。記者盤點近來破獲的各起假記者、新聞敲詐案件,揭露那些以假亂真、行騙斂財的招數。
   冒名頂替“封口費”就要20萬
   今年1月中旬,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一家企業負責人接到自稱某中央駐站媒體“記者”孫某的電話,稱接到群眾舉報,與幾名中央級媒體專程採訪該企業私挖濫採一事,並表示已拍攝了相關視頻。
   見面之後,孫某拿出一份以《假招商真挖煤》為題的“新聞稿”,開口就向對方索要20萬元“封口費”。該企業負責人立刻報了案。警方根據線索抓獲了孫某及“同行”劉某、吳某。經查,劉某、吳某分別冒充中國網和中央電視臺的記者,並偽造記者證、工作證,利用一些企業花錢買平安的心理,與孫某合伙敲詐。
   “冒充、盜用有關新聞報刊的名義,進行所謂的採訪報道以達到詐騙斂財的目的,是假記者的慣用招數。”山西新聞出版局“掃黃打非”辦公室有關負責人連軍說,大多數群眾和基層一線幹部缺乏對真假記者的辨識能力,往往就輕信而被騙了。
   以假亂真假的比真的還“高大上”
   前不久,山西忻州破獲一起盜用《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》雜誌刊名、刊號進行新聞敲詐的案件。據辦案民警介紹,假雜誌看起來比真的還高端,“印刷質量非常好,而且封面上、內頁圖片都是中央領導人的照片,就連雜誌的顧問竟然也有不少知名人士。”
   真假勾結敲詐不成就曝光
   2013年8月27日,忻州市某中學校長到忻州市公安局報案稱:一手機號碼給其發短信,稱其是“聚焦中國法制網”記者,手中掌握有學校違規收取贊助費百萬元的稿件和視頻,以要在網上曝光為要挾索要錢財,後經討價還價達成給7萬元便不發稿的協議。
   接報後,民警在校園內將取錢後離開的郭某某和同伙王某某抓獲。經查,郭某某是供職當地某報社的真記者,而王某某則是假記者。
   “以真記者為依托,如果敲詐不成就在媒體上予以曝光,從事詐騙活動,是這類新聞敲詐行為的慣用伎倆。”連軍指出,真假記者勾結與當前一些媒體內部管理混亂有關。據瞭解,少數媒體片面追求經濟效益,隨意在基層設置分支機構、聘用人員,相關管理卻十分混亂。特別是一些報刊、網站在地方建站很簡單,有的還可以發“記者證”。但這些“承包者”在基層如何運作,一般情況下“上面不會過問”。 (據新華社北京4月8日專電)  (原標題:真假記者內外勾結敲詐不成就曝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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